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康巴什新区东北部。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道路18条,全长25124米;新建桥梁4座,全长293米。
项目总投资47053.45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已建成,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各项手续是否齐备,噪声和振动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其它专题报告编制单位、评估单位和上级审批部门,推动相关报告的编制和审批进度,力争按计划获得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项目道路交通管理,在本项目路段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项目法人管理机构,并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协调与工程运营单位、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所在地街道办等的关系,对突发性事件及时做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李永刚
联系电话:15947508111
电子邮箱:gaotougongsi@163.com
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