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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改革发展和科技科   发布时间:2022-11-21 15:19 分享到:
             

         

        2022年,我局紧扣《鄂尔多斯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鄂司法〔2022〕36号),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市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法治林草建设更上新台阶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

        我局始终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局行政审批科全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依托鄂尔多斯市政务中心相关平台,充分授权首席代表开展涉林涉草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完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事项40,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大厅办理。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定期梳理进驻事项,动态管理、调整事项服务内容,围绕群众需求,全面优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材料清单等,持续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颗粒化”和“情景化”梳理,完善申请样表和空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要件最优、审批效率最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政务服务模式。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317个工作日,压缩到61个工作日,压缩办理时限比达到80.76%,即办件10个,占行政许可事项的62.5%。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根据政务服务局的安排,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制度改革。

        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全面推动“综合一窗”改革,严格执行“综合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模式。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恪守“坚持标准、快速审批、热心为民”服务宗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实现办事群众“0次跑”。

        依托一体化平台对政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编制实施清单。在鄂尔多斯智慧政务云平台开展事项增补动态管理、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服务。在“蒙速办”APP对外公布相关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方便办事企业、群众查询。

        优化营商环境和重点项目推动

        按照市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181条)》、《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精神,结合林草政务工作实际,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工作方案》,着力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

        (五)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地草原行政许可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要求对畜牧业用地、临时用地以及永久征占用林地草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鄂府发〔2020〕66号),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修改、清理上,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 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依法依规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机制

        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内依法治区委发 2022〕1号),聘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单位提供完备的政策、法律咨询和保障服务,法治的视角和专业知识,在我局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方面,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

        四、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加强林草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破坏林地草原行政案件262起,其中林地案件84起,草原案件174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案件2起,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案件2起。

        (二)开展禁休牧工作的监督检查

        禁牧督察组深入基层对偷牧、夜牧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督查65次,发现偷牧羊群561群。旗区、苏木乡镇实行拉网式巡查,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偷牧和超载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做到禁得住、不反弹。

        (三)认真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现场查验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认真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现场查验,累计查验729个项目,其中通过691个,退回38个,7个项目正在查验。

        (四)全面推进林草领域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对全市2010-2020年违规违法占用草原林地、违规违法开垦草原林地、污染草原林地、整治案件查处不到位4方面问题14项重点任务进行集中整治,共梳理已查处案件5059起,排查疑似图斑26174个,甄别确认需整改问题4825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审核销号;三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信访案件408起,其中涉及林草问题180起(包括重复案件19个),现已全部办结;四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矿山侵占林草资源及破坏草原草原林地2项问题整改情况。其中反馈第2项矿山开采问题,全市共摸排出矿山开展违规违法占用林草地问题74个,现已整改8个,剩余66个正在整改,反馈第36项破坏草原林地问题,现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反馈内容正在有序推进;五是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梳理违规占用林草地矸石场问题18个,现已完成整改10个,剩余8个正在整改;六是乌拉特前旗以案促改矿山侵占林草地问题167个,现已完成整改126个,剩余41个正在整改。

        五、全面完善应对突发事件机制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和草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攻坚工作方案、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安排、部署、总结各个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手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森林草原早期火情处理办法(试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等,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结合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实际和季节性、区域性特点,深入排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隐患问题,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具体环节,排查涉及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林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六、全面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我局主动组织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表达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办理各类信访事项,按要求组织开展全市林草领域“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专项行动,2022年,完成办理化解信访事项7项。

        七、全面强化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体系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定期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围绕重点工作、重要工作部署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截至目前,通过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5条,鄂尔多斯林草发布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32条。

        (二)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

        积极开展全市政务诚信评价填报工作,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等方面评估标准,全面提升林草领域政务诚信水平。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林草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建立完善林草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提高了全市林草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全体干部定期学法,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执政本领。重点学习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等内容,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7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工作2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林草工作的全过程,为林草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基层法治宣传力度,结合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一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草原征占用现场查验,深入基层和企业,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农牧民和企业深入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二是加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义务植树周、爱鸟周、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森林草原防火、植绿护绿、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加大生态建设等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累计发布林草法治信息26条,利用“鄂尔多斯林草发布”公众号,解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26次,向全市农牧民发送林草普法宣传短信26600余条。

        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林草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学法和普法活动,全力推动新时代法治林草建设向前迈进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