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煤炭大厦707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8599557;传真:0477—859955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能源局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34条,其中通过官方网站公开信息217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65条、通过官方微博公开信息52条。通过官方网站公开的521条信息按照栏目划分为:安全生产39条、数据发布13条、行业动态45条、政策法规11条、政策解读4条、计划总结1条、规范性文件2条、图片展示54条、信息公告48条、党建信息37条。全面反映了全年全市能源行业发展情况,实现了信息内容的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应该公开的文件,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一律公开,对于不属于我局公开文件,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认真受理解答社会公众信函、来电等方式咨询、建议,办理局长信箱、监督投诉、互动交流、领导留言办14件,均及时答复。2022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4件,全部网上办理,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对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根据不同时期重点工作动态调整网站服务模块,坚持定期网站安全巡查,每季度进行政府网站开展安全检测评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由局主要领导带头研判重大事项、审议重要文件,做到高位谋划、高位推动。明确目标责任。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推动信息公开责任落到实处。健全制度体系。坚持结合实际推动制度健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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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有待强化。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解读效果还需提升。三是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短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关切信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优化平台建设,以网站和新媒体为突破口,完善功能层级设置,切实增强群众体验感。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丰富政策公开路径,运用视频图片、一问一答等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不断提升政策宣传效果。继续强化队伍建设,以建设高质素、高水平政务公开队伍为目标,经常性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关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2〕28号),及时有效的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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