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精神和《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选拔培育办法》有关规定,经过旗区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评选“开拓者”创新创业团队等12个团队为市级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拟评选苏建军等31人为市级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现将有关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拟评选市级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名单见附件1,拟评选市级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名单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及受理方式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办公室设在鄂尔多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7-8586912、8589919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