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公布,鄂尔多斯市先后上榜这2个名单。
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试点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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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山西省晋城市、运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莆田市,山东省烟台市、临沂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湖南省株洲市,四川省内江市,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甘肃省张掖市、白银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聚焦全市缺水与再生水利用不充分的矛盾,摸清再生水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通过加强再生水利用管理,积极探索创新再生水利用模式,不断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激发再生水利用内生动力。目前,已将再生水纳入到日常水资源管理范畴,再生水已成为全市主要工业供水水源之一,全市已建成再生水厂34座,设计日处理能力53万立方米,2021年全市再生水产水量9025万立方米,回用量7805万立方米,回用率达到86%。
2022年11月7日,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围绕打造成熟的再生水利用配置模式和典型案例,以工业利用和城市杂用为主、生态补水为辅,通过科学制定规划布局,完善生产输配设施,大力强化配置管理手段、创新利用配置方式、建立相关激励政策,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形成特色的“冬储夏灌”利用模式,干支结合、互联互通的配置模式,为干旱地区缺水城市及其他类似城市提供示范引领。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根据再生水利用配置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建立健全利用政策,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推动试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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