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8月24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局长 杨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旗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统筹兼顾抗疫情促发展,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发展。面对国内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市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全力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经济发展稳中向好。2021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亿元,同比增长18.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9.6亿元,同比增长9.9%。
——积极财政政策加码发力,助力“六保”“六稳”效果显现。加大积极财政政策的调节力度,全面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出台一系列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减税降费、促进消费政策,全年下达各类直达资金38.4亿元,减免税费142.9亿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64.9亿元,发行政府新增债券46.4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8亿元。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下降3.9%,教育、社保、科技等支出保持正增长,全市民生支出522.1亿元、增长17.9%,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
——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下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8亿元,下达产业扶持资金2.3亿元,投入高标准农田相关项目资金4亿元,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持续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改效果明显提升。市委、市政府把审计整改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专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审计部门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出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办法》,建立了计划、实施、审理、整改的工作闭环。至2022年7月,2021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审计整改问题金额39.75亿元,完善制度21项,追责问责66人。个别整改存在难度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审计机关后期将进行跟踪督查。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市发改委管理分配的投资专项等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9亿元、支出144.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亿元、支出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支出1.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0亿元、支出84.6亿元,收支结余25.4亿元,累计滚存结余166亿元。
2021年,市发改委管理分配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资金8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支出0.6亿元,对旗区转移支付7.4亿元,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住房,生态环境修复和农田水利,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公共卫生等5大领域。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预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2021年,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审核不到位,导致资金闲置;二是未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专项资金;三是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不到位,存在项目未评估、指标预计数未按规定提前下达、绩效目标未下达的问题。
2021年,市发改委组织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按时开工建设;二是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数据填报不准确。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10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对70个一级预算单位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模式进行了大数据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直部门严格预算执行的意识明显增强,年度预算执行率逐年提升,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违纪违法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6个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大;5个单位上年结转结余未纳入本年预算277万元;7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763万元;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1个单位未向二级单位批复预算。
(二)收支预算执行不够严格。2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款41万元;4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22万元;1个单位超进度支付工程款500万元;1个单位无培训计划列支培训费45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不够到位。4个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整体绩效目标;4个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2个单位绩效自评不准确;1个单位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5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30万元;4个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2个单位工会经费未进行独立核算;1个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账户转账830万元。
三、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2021年度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以及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旗区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成效显着,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方面。审计揭示出部分旗区化债不实、化债奖励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在揭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挖掘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找准问题病灶,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审计,助推各旗区各部门依法合规化解债务,债务管理水平及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4个旗区债券资金滞留财政部门2.2亿元;二是2个旗区债券资金滞留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1亿元;三是2个旗区违规将债券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1.4亿元;四是3个旗区未按规定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对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中央直达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旗区能够贯彻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的相关政策,直达资金管理运行、分配使用基本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发挥了直达机制惠企利民的政策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旗区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2.5亿元;二是3个旗直达资金未分配下达1亿元;三是3个旗区未直接将中央直达资金拨付到最终受益人111万元;四是3个旗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信息匹配不完整、不准确。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市本级、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直相关部门及两个旗区党委、政府能够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本级及2个旗区部门权力清单未进行调整;二是2个旗区“双随机、一公开” 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三是市本级3个政务服务事项未实现网上办理;四是助企纾困、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旗区6个单位应付未付民营企业账款1597万元,2个旗区未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195万元,2个旗区评审费转嫁项目实施单位承担。
(三)盘活存量资金方面。对市本级及26个一级预算单位盘活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及各部门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存量资金管理各项政策措施,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8个部门结余资金52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二是对24个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金额大于500万元的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压缩下年预算安排规模;三是已盘活的存量资金安排使用中存在二次沉淀1543万元;四是43个使用存量资金的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或未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
(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对市本级及10个一级预算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及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政府过紧日子走向常态化。
五、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教育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对市本级、东胜区、伊金霍洛旗、杭锦旗、乌审旗2020年度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及4个旗区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基本合规,各项收支核算基本真实,教育专项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旗区教育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时间拨付1.4亿元;二是2个旗区超范围列支生均公用经费41万元;三是1个旗结余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104万元。
(二)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对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2019至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两个旗能够贯彻落实“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各项政策措施,按规定进行科技项目管理及成果转化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旗科技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8206万元;二是1个旗科技专项资金支出不实4269万元;三是2个旗未按规定报送阶段性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报告;四是2个旗科技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独立核算。
六、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8月以来,市审计局完成了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建设等4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规范。如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前期手续、项目造价控制不到位、未按规定报批环评文件、未经验收擅自使用、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表等。二是工程核算不规范。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3210万元,多计建安工程价款2929万元,多计待摊投资900万元,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120万元,虚假申报临时工工资43万元,超付工程款15万元。
七、旗区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21年,对乌审旗2019至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工作不够精细。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切块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未编制绩效目标等问题;二是组织收入和征收入库工作不够到位。存在扩大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延压非税收入,出借财政资金未收回等问题;三是财务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存在未足额安排工会经费,未及时清理中小企业分歧账款,超范围、超标准列支费用等问题。
八、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1年8月以来,对7个市直部门、1个国有企业和1个旗的10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能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在贯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取得了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单位“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未完成。二是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三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工程项目相关程序。四是2个单位违规列支费用和津补贴102万元。
九、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在各项审计中继续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两个全资国有企业鄂尔多斯市文旅集团、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两个公司的11个子公司进行了审计。两个全资国有企业2020年底账面资产合计65.19亿元、负债合计38.44亿元、国有资本权益26.7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信息失真。存在资产不实、利润不实、收入成本不匹配、不准确以及存货账实不符等问题。二是不规范经营导致国有权益损失风险。存在民营经济产业引导基金运作流程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部门预算执行、旗区决算审计中,对相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7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4个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个单位借用二级单位车辆用于公务活动;1个单位未办理产权变动登记。二是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1个单位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并坐支资产处置收入750万元;1个单位未收回置换资产。
(三)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对乌审旗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森林和草原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未制定草原统计调查办法,未定期开展草原调查并建立草原资源档案和数据库;未建立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验收制度;古树名木管护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违规开发利用问题依然存在。未经审批占用草原285.6亩;非法开垦草原28亩;枣树种植项目占用基本农田12.8亩。三是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滞留森林、草原专项资金1.8亿元;未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1858万元;应配套未配套风沙源治理资金50万元。
十、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上述各项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5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34件,共涉及人员1名,涉及资金1.2亿元。
一是涉嫌挪用公款行为1件。二是资产管理类4件,主要是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三是财政财务管理类问题6件,主要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建设工程类问题10件,主要是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五是政府采购类问题14件,主要是采购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上述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中29件已由相关部门办理结案,6件正在查处中。
十一、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提振经济运行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一是抓实抓细政策转化。抓住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机遇,认真分析影响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效果发挥的堵点、难点,消除政策落实中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形成政策合力;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减税降费、助企纾困力度,落实稳投资、促消费、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力;三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深化政府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加强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民生、科技、重点建设项目等领域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健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将绩效理念贯穿财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事后环节加强绩效评价,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发挥绩效评价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促进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要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从根本上改变国有资产重建设轻管理的错误思想,树立积极主动的管理理念,积极发挥单位内部、财政和人大的监督作用,让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更加高效透明;三是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以坚实的工作作风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审计发现的246个问题中属于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1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今年审计发现的136个问题,有关旗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督促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整改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市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奋力开创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美好未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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