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占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艳杰、贺晋、王评、巴雅尔、杨云、赵飞录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关于全市实现能耗“双控”“双碳”目标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六位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的意见、关于对市教育体育局和市民政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评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关于《鄂尔多斯市快递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报告,研究了2022年度拟表彰的履职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及先进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名单和2022年度拟评定的“五星级”人大代表之家名单。
会议还听取了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市委提出的“三个四”目标任务,结合人大职能,认真思考、深入研究、系统谋划,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展现人大作为,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