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贷款
鄂尔多斯市住房
公积金中心信贷科
回答大家提问的热点问题
问: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缴存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借款申请人应已按公积金缴存有关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问:公积金贷款对购房期限
要求有哪些?
答: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
多层住宅6层以下(含6层)不超过3年,高层住宅6层以上不超过4年;
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多层住宅6层以下(含6层)房屋建成年份需为3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高层住宅6层以上房屋建成年份需为4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建成年份超期的需另附3年内的增值税发票;
购买二手房为办理过户手续3年内(以交易税费票据时间为准);
一次性清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有效期限自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清之日起一年内,不受《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年限限制。
问: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
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当前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上浮10%。
借款人(含配偶)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不满15万元的按15万元计算。
贷款额度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贷款额度以1万元取整计算。
问:公积金贷款对
购房套数要求?
贷款次数如何认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同一家庭同一套房屋不得办理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房屋套数的认定,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记录的贷款次数为准,以往年度发放的装修贷款不记入住房贷款次数。
问: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