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近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将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下放至各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2021年5月,市局已初步将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业权出让、登记等审批权限下放至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该项业务,便于各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业权管理实现行政事权统一。
为确保该项业务下放后接的住、管的好,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各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做好相关业务衔接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落实工作经费,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今后,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梳理矿产资源保护监督权责清单,按照事权责相统一的原则,细化监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简化、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