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专题>抗击肺炎疫情专栏>旗区防控工作
        达拉特旗关于分类管控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9:51:00      作者:      来源:达拉特发布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为全面落实“四方责任”,持续提高货物运输行业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切实防范疫情通过道路货运渠道外溢传播,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了科学精准防控和关心关爱司乘人员七条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闭环管控旗域外居住货运车辆司乘人员
          1.凡出入境达拉特旗的所有通行货运车辆须实行预约、报备“双制度”,填报“鄂尔多斯健康宝”入城人员登记报备。货运司机须落实“每日一检”,提前3天向货运企业提出预约申请,货运企业需提前1天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备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获得许可后方可通行,并做好“落地检”配合登记相关信息。
          2.入境通行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须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式”管理措施,在遵守我旗现行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实行“点对点运输”、无接触式装卸作业,快进、快卸、快装、快走,立即返程。
          3.由拉运企业在装(卸)区域设置消毒消杀区域,开辟车辆消毒消杀专用通道,货运车辆须严格进行消毒消杀。
          4.具备条件的企业,在装(卸)区域设置闭环“司机泡泡”,向司乘人员提供停车、洗衣、就餐、休息、如厕等必要生活保障,并对闭环“司机泡泡”实行每日3次以上消毒消杀。
          二、精准管控旗内居住货运车辆司乘人员
          1.从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两个维度”对司乘人员实行企业、属地精准“双清单”管理,落实行业、属地“双监管”责任,建立行业、属地“双台账”信息,由各行业监管单位分别建立货运企业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台账(区分旗内外居住),由属地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范围内居住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台账,清单化管理。
          2.对所有居住在境内的司乘人员,按照重点人群予以管理。对运距在旗内或旗外的司乘人员,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每日一检”要求。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核酸检测的,赋“黄码”管控。
          3.由用车单位设置消毒消杀区域,开辟车辆消毒消杀专用通道,所有货运车辆须严格进行消毒消杀。
          4.对我旗居住的途经高风险地区(含近7天内出现阳性病例地区)司乘人员,具备单独居住、不与家人接触条件的,需提前1天向居住地报备,单独居家。不具备单独居住条件的,在我旗设立的若干处司机驿站(宾馆)免费住宿,司乘人员需提前1天进行电话预约,经旗交通部门会同属地嘎查村、社区确认后登记办理入住。驿站设置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所需进行调整。
          5.司机驿站由旗交通局负责指派管理点位长,负责驿站日常防控管理;由旗疫控中心负责驿站环境日常消毒消杀,并设立临时核酸检测点,便于司乘人员落实“每日一检”。
          三、强化引导司乘人员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1.司乘人员要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需完成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2.司乘人员要随车携带使用消毒湿巾、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选用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4小时更换一次。
          3.司乘人员要严格执行“闭环管理”要求,加大车辆及个人防护消杀力度,运输途中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4.司乘人员如出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
          5.司乘人员须向用车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主动落实自我防护责任。
          四、周密细致做好道路沿线经营场所管理
          1.将重点公路沿线面向大车服务的收费站、加油(气)站、服务区、修理铺、小饭店、小旅馆、集装站等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按照重点人群管控,纳入应检尽检范围,落实核酸检测“每日一检”,未按要求落实的赋“黄码”管控。
          2.沿路沿线经营场所要安装启用高清监控设施,经营场所按照场所50%客容量分批次引导,排队人员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3.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制度,实行“一进一出”扫场所码要求,即买即走,不扎堆、不聚集。
          五、压紧压实用车单位主体责任
          1.从严落实企业负责人是第一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制度,压实企业“谁用工,谁负责”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2.用车单位要对货运司机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司乘人员常态化落实。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用车单位要及时提醒,屡次不改的,要立即与其解除劳务关系,并列入信息管理平台“黑名单”,1个月之内不得承担运输任务。
          3.用车单位要尽可能在市内解决销售和采购问题,确需出市的,在许可后需全程落实管控措施,对出市司乘人员的情况进行精准安排。
          六、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1.能源、农牧、发改、工信、住建、市场监管、水利、交通等行业监管单位以及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等属地监管单位,定人定责对货物运输行业、场所进行监管,分行业建立货运企业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台账,动态更新。
          2.强化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定期不定期对行业监管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1起违反要求的用车单位,在全旗范围进行通报;发现3起违反要求的用车单位,责令停业整顿。
          3.监测检查台账内人员每日核酸检测情况和赋码管理情况。
          4.旗委政府督查室、纪委不定期随机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七、积极开展服务货运“暖心关爱行动”
          1.由行业监管单位建立农畜产品、粮油副食、生活物资、建筑材料、燃油燃气等行业货物运输信息交流微信群,及时推送疫情防控最新政策精神、通行证办理流程,方便司乘人员及时掌握政策信息。
          2.开通旗级司乘人员举报专线,协调解决境内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层层加码”现象。
          3.组建24小时车辆应急救援队、交通疏导组,解决车辆故障及道路拥堵等问题。
          4.用车单位根据实际,免费向司乘人员提供口罩、酒精、洗手液、湿巾纸等必备防疫物资。
          对不遵守本通告,瞒报、谎报、伪造行程、不配合工作人员,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司机驿站预约联系电话:
          0477—5180037
          0477—5180038
          0477—5180039
          13789776828  
          问 题 举 报 专 线:0477—5212358  13789776828
          车辆应急救援队联系电话:
          宏运汽车公司:0477-5970777  13948877781
          交通运输局:18547751800
          交通疏导组联系电话:0477—5290316  13847798001
          达拉特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上一篇: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