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对下列风险区域进行调整和划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3个)
1.幸福街道阳光新城A5区24号楼3单元;
2.纺织街道阳光水岸南区10号楼4单元;
3.富兴街道锦厦万家园2号楼2单元。
二、划定高风险区(10个)
1.兴胜街道玫瑰家园二期3号楼1单元;
2.装备制造产业园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8号楼;
3.民族街道盛世金城小区3号楼1单元;
4.交通街道辖区行上公寓20—22层;
5.兴胜街道万正新园C区68号楼2单元;
6.富兴街道万家惠市场E区南楼公寓3—4层;
7.幸福街道阳光新城A3区9号楼2单元;
8.建设街道华研香水湾小区2号楼3单元;
9.纺织街道华研水岸国际小区7号楼1单元;
10.民族街道伊煤路19号街坊7号。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