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鄂尔多斯市出台《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提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鄂尔多斯讲大局担使命、走在前作示范的重要要求,全面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学习经验、找准差距,追赶超越、争创一流,全方位提升各领域工作标准和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先行区,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包括哪些方面?
一是建标。时间安排在2021年12月下旬—2022年1月上旬期间。主要内容是成立市对标先进提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先进性、可比性、针对性”原则和“对等、对口、对应”要求,择优确定一个先进地区对应类别单位作为建标学习对象。
二是对标。时间安排在2022年1月中旬至2022年2月中旬。主要内容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与建标学习对象建立工作联系,至少开展一次“走出去”专题学习调研;根据学习调研成果,查找差距、弱项、短板,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制定《对标创建工作方案》。
三是达标。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下旬至2022年底。主要内容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对标创建工作方案》,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建立与对标合作地区、单位的对标学习机制,促进人员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对标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开展对标创建工作效果评估。
四是创标。时间安排在2023年1月,此后持续推进。主要内容是总结提炼对标创建经验,有效引领带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适时召开全市对标先进表彰大会,提振工作士气;建立对标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创标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分年度评估工作成果。
三、如何保障《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一是领导小组按季度召开会议,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把对标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实施。
二是建立“月督查、季通报”的日常督查以及年终主要目标双重考核机制,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年底“五位一体”考核内容。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人、财、物等方面投入力度,确保对标创建工作有序开展、长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