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当月情况。2022年11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2起、2人,均下降33.3%。
(二)2022年1-11月总体情况。今年1-11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3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0起、下降66.7%,死亡人数减少73人、下降65.8%。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2022年1-11月分行业情况。道路运输行业,全市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0起、下降88.2%,死亡人数减少56人,下降84.8%。
工矿商贸行业,全市发生事故26起、死亡2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29.7%,死亡人数减少19人,下降42.2%。其中,煤矿行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40%,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50%;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25%,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30.8%;化工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起、1人,上升100%;建材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1起、1人,下降50%;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持平。
渔业船舶行业,全市共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起、2人。
二、近五年来12月全市工矿商贸事故预警
2017-2021年的12月份,全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涉及3个重点行业领域,其中,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图1 2017年-2021年12月份工矿商贸行业事故起数图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12月为事故多发月份,煤炭、建筑施工、工商贸其他等行业仍然是我市着力防范的重点。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为多发事故类型,必须采取有效举措予以重点防范。
三、下一步防范措施建议
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随着新冠疫情有效管控,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逐步展开,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将步入正轨,极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加之气温逐渐走低,大风、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城乡供暖供气、能源需求量大,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多,安全风险明显增大。一是各旗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自治区五十三条、我市六十六条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部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三是结合《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安发〔2022〕32号)《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发〔2022〕33号),全面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突出消防、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供水供电供热、极端天气防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紧盯检维修、开停产、动火和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强化受疫情等因素停工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管,严防漏管失控,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对燃煤取暖的住房、出租房、建筑工地、学校等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温暖安全过冬。五是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备战和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鄂尔多斯市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