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起,对下列风险区域进行调整和划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6个)
1.公园街道磐恒1号小区2号楼1单元;
2.交通街道磐恒5号小区2号楼2单元;
3.幸福街道东方欣园14号楼1单元;
4.公园街道嘉盟小区4号楼2单元;
5.交通街道辖区微家公寓;
6.纺织街道南湖社区西川移民小区88号。
二、划定高风险区(14个)
1.富兴街道万家惠E区宝业宾馆3层、4层;
2.民族街道传祥苑小区9号楼2单元;
3.公园街道天润城市华庭小区8号楼1单元;
4.民族街道东联文青园5号楼2单元;
5.民族街道传祥苑17号楼2单元;
6.巴音门克街道大兴家和苑3号楼3单元;
7.巴音门克街道园丁小区24号楼1单元;
8.幸福街道东方明筑小区14号楼2单元;
9.幸福街道锦绣森邻B区5号1单元;
10.诃额伦街道伊煤路北三联北尚小区1号楼1单元;
11.民族街道天骄北苑5号楼3单元;
12.交通街道太古国际C区2号楼3单元;
13.林荫街道富盛苑c区9号楼一单元;
14.富兴街道金和丽城11号楼西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